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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省高校第二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申报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21    作者:     浏览次数:

                                陕师院人函[2018]25号

各院(系):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第二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评选工作的通知》(陕高教组〔2018〕7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申报全省高校第二批青年杰出人才支持计划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

按照分层支持原则,我校可推荐5人。请各单位进一步发掘具有潜质的中青年学术骨干,加快高层次人才后备队伍培育,积极物色合适人选,组织开展推荐工作。

二、申报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强烈的政治意识,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事业,遵纪守法,诚实守信。

2.落实中省师德建设相关要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扎实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品行端正,师德高尚。

3.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所研究学科领域有一定的学术造诣,获得较高学术成就和荣誉称号。

4.具有较好的学术、专业发展潜力和创新思维,有志于在教学和科研一线潜心研究,建功立业。

5.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5岁(女性不超过37岁),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年龄不超过38岁(女性不超过40岁)。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1月1日。

三、推荐工作安排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申报书、充分准备个人附件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反映个人业绩能力。

2.各院系对申报人填报的业绩以及附件材料进行审核,按文件精神组织评审、排序推荐及公示。

四、时间要求和材料报送

各院(系)于7月2日(周一)上午11:00前将推荐人选材料(含电子版)报送人事处人事科,学校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评选推荐。

报送材料如下:

1.学院(系)评审情况。包含评审程序、评委构成、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以及每个候选人综合性推荐意见(400字左右);

2.《申报汇总表》(附件1)1份;

3.《申报书》(附件2)7份,要求申报书与附件材料(附件3)合并装订。

 

联系人:史策、高红伟    电话:81530056

 

人事处

2018年6月21